Login   Search
..:: 首页 ::.. Friday, July 25, 2008
Article Details
坡子街街道运用“联动调解”成功调处一伤亡案件

坡子街街道运用“联动调解”成功调处一伤亡案件

2007年8月13日凌晨3时,长沙金色年华文化娱乐有限公司的员工杨洪波与景金和二人下班后在单位附近的一条巷子内打架,景金和用匕首刺伤杨洪波潜逃,金色年华得知此消息后将杨洪波送到医院,杨经抢救无效死亡。坡子街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将案情上报,并马上开展侦查,追捕凶手景金和。
8月14日,长沙最繁华地段解放西路聚集有100多人,围堵长沙金色年华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死者杨洪波的家属封堵了该公司唯一的进出口,并在大门口悬挂白色横幅:“还我儿子,交出凶手,给个说法”。现场一片混乱,造成了该娱乐公司无法营业。同时,金色年华员工以“我们要营业,我们要吃饭”为由,准备聚众封堵解放西路,致使事态进一步恶化。
该事件发生后,坡子街街道工委全体成员带领司法所、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及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地疏导围堵人员,并在现场宣讲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做死者家属和金色年华员工的思想工作。告诉他们要相信政府一定会依法办事,一定会将凶手绳之以法。通过约四、五个小时的现场工作,劝散了围堵人员之后,派出所依法将乘机闹事的首要人员传唤到派出所谈话、训诫,将受害方家属和金色年华负责人请到司法所,就丧葬费等问题进行调解。此时已是8月15日凌晨1时,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和劝解下,死者家属心态有所好转,司法所值班人员趁机再次向他们宣讲我国《刑法》、《民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询问并记录了死者家属方对此事的处理意见和具体要求,死者家属要求金色年华支付各项费用共计12万元,调解人员承诺将积极与金色年华进行沟通,力争圆满解决此次纠纷。
8月15日上午8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向街道政法书记李可佳汇报第一次调解的情况,随后与金色年华负责人商量支付死者丧葬费,家属抚助费等事宜。
不料,死者家属的情绪突变,他们在金色年华的大门外搭设灵堂,摆放花圈,燃烧香烛,致使双方的矛盾又一次激化。街道政法书记知悉此事后,带领街道综治办、司法所和社区的有关工作人员,再次赶到现场做说服劝解工作,同时向区政法委、维稳办汇报,与公安、劳动等部门联系,协调解决这一重大聚众闹事事件。
8月15日下午1时左右,公安机关将死者家属非法搭设的灵堂依法撤除,死者的直系亲属和金色年华的负责人被请到司法所再次调解。死者家属在调解中将丧葬费、抚助费的数额由12万元提高到35万元,而金色年华表示不能接受,使调解再次出现僵局。之后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做双方工作,双方同意8月16日下午3时进行再次调解。同时,司法所要求双方不应再发生过激的行为,应依法依规依程序解决此事。
8月16日下午15时,在美兴大酒店7楼会议室,由司法所牵头,街道书记亲自参加,并会同区委政法委、区劳动局、街道综治办组成的调解小组对8.13案件引起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小组依照平等自愿,互让互谅、依法依规原则,进行了公平、公正调解。区劳动局工作人员通过了解案情,确认了死者杨洪波与金色年华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重点为死者家属提供了法律咨询,宣传《劳动合同法》。对杨洪波的死,是否应定性为因工伤亡,劳动局的工作人员从专业角度,对杨洪波的死进行鉴定,确定为非因工伤亡。调解小组依照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赔偿数额评估,合计人民币53532元。同时,死者家属提出:死者的父母早年离异,爷爷、奶奶将死者杨洪波从两岁带到18岁很不容易,且家庭困难,要求作为一个特殊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偿,希望调解小组在调解时给予适当考虑。调解小组又找金色年华方沟通。通过几次协调,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双方终于在当晚9点30分,达成了共识:由金色年华一次性给予死者家属9.5万元的补偿,补偿款在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时全部交付到位,协议当晚履行完毕。该事件的平息,突出了联动调解的独特优势,在调解过程中能够做到迅速化解。

(天心区司法局)


Written By: Paul Zhang
Date Posted: 9/23/2007
Number of Views: 1053

Return
    

版权所有 (c) 2005 长沙市司法局 湘ICP备05004545号   Terms Of Use  Privacy Stat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