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基法协[2008]1号
长沙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2007年度工作总结
2007年2月,长沙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协会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正式成立。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主题,求真务实,创新发展,着力在夯实基础、建强队伍、规范管理上下功夫,不断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规范化建设,协会各项工作开局好,步子实,进展良好。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健全组织、建章立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今年3月份,在市局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正式成立。会议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理事会成员基本上由执业法律工作者组成,法律工作者出任会长,行业自主管理的特色凸现。第一届理事会根据我市基层法律服务事业发展的实际,制定了2007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今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提出了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业务素质、改善执业环境、维护会员权益、加大宣传力度等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体现了第一届理事会服务的理念和务实的作风。为切实履行行业管理的重责,协会以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建设为重点,加强行业组织机构建设。相继成立了民商法专业委员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权益保障委员会、纪律委员会等组织机构,明确了各专门、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同时制订了严格的日常工作管理、财务管理、理事会议等规章制度。协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理事会议,讨论和安排协会的重要事项。
为了切实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党员队伍建设,协会组织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党员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澄清了党员底数,建立了登记管理台帐,明确了党员队伍管理的方式,有效地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党员队伍管理。
一年来,我们认真执行市局相关指示精神和协会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和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运转良好,协会逐步迈入又快又好发展的轨道。
二、注重培训、加强交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
“人才兴,事业旺”,一支素质过硬的法律工作者队伍是抓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建设的关键。一年来,我们积极拓宽业务培训学习途径,通过培训、观摩学习等方式,切实提高法律工作者的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一是邀请专家辅导讲学。6月份协会组织全市130多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一次《物权法》学习培训,邀请留美法学博士、正浩所主任王超海教授作辅导授课,通过专家深入浅出的理论辅导,案例分析,大家对《物权法》的了解更全面、更深入、更系统,培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二是典型引路、观摩学习。在召开第二次理事会的同时,我们专门安排全体理事成员到长沙县兴湘法律服务所参观见学,兴湘所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一步步做大做强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受到大家的充分肯定和好评,观摩活动起到了很好的引导示范作用。三是业务交流,征文研讨。为了调动大家探讨热点问题的积极性,活跃行业理论研究和实务研讨的气氛,协会开展了有奖征文活动,以此为大家创造一个交流学习、沟通探讨的平台,进一步提升法律工作者的整体业务水平。
三、围绕中心、扎实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职能效益日益明显。
(一)法律服务到基层,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协会虽然成立仅有一年,但全体会员积极响应市局号召,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基层为民服务,开展了法进社区、法进企业等活动,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援助,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今年5月份,协会配合长沙市司法局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积极开展了一系列义务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活动。全市82个法律服务所,440多名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省、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的“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截止12月份,共签订法律服务单位82家,举办法律知识讲课122堂,设置法制宣传栏107个,开展义务法律咨询578场,接待人数达10000多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7件,法律服务家庭数量达543家,调处矛盾纠纷1089件,大部分法律服务所制作并发放了法律服务联系卡。
(二)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做好了年检和注册工作。按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和要求,法协配合主管部门做好了2007年度2次年检注册工作。4月份为全市82个法律服务所和44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年检注册,10月份组织全市302名新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为期7天的系统培训,有296人通过考试考核,获得了执业资格。对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了注册。
(三)编印内部刊物。协会通过刊发《长沙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动态》,使之成为法律工作者交流成功经验、案例研讨、发布业内信息、沟通联系法律工作者的平台。
四、规范管理、积极维权,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凝聚力逐步增强。
(一)加强对法律工作者的监督管理,规范行业执业行为和秩序。今年,协会经反复讨论修改,制订了《长沙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规范草案》,目前,草案仍在征求多方意见,以便进一步完善。草案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素质、工作要求、行为规范、行业纪律等进行了规范。健全了奖惩激励机制,对业绩突出的法律服务所和表现积极的工作者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给予批评并责令改正,以严格的管理推动行业的清风正气。
(二)改善执业环境,协调解决法律工作者工作中的各种难点问题。为了更好地清理整顿基层法律服务市场,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权益,协会将2007年度未注册人员名单发函告知各级法院,杜绝非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从事营利活动。协会还在相关报刊上刊登声明,发表文章,提醒市民如何辨别真假法律工作者,谨防冒牌人员行骗,进一步增强民众的法律维权知识。对法律工作者执业过程中在一些行政职能部门遇到的阻力,协会正着手与相关部门协调,问题将逐步得到妥善解决。就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反映的关于提高法律服务收费的问题,协会向市物价局进行了专门的报告,协助物价部门进行了大量的调查了解,呈送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目前新的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办法已经出台。
一年来,协会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协会刚成立时间不长,还存在诸多不足和差距,如协会的制度还不十分完善,管理水平还不够科学有效,法律工作者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执业环境中存在的一点棘手问题亟待解决等等,都需要在来年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和改进。过去的一年是协会的起步之年,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08年,我们要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在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使协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长沙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二00八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