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杰益系岳麓区望城坡街望新社区居民,其房屋早在1999年在二环线建设时被征用拆迁,由于唐属城市居民户口,按政策只能享受公寓房或货币安置,但其坚持要求按村民的安置政策分配重建地,从2003年开始不断上访上诉。2004年11月22日,唐诉讼至岳麓区人民法院,法院一审驳回其诉讼请求;2005年8月22日,唐又上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将此案发回至岳麓区人民法院重审;2006年7月31日,岳麓区人民法院作出重审判决,驳回其要求分配重建地的诉讼请求;唐仍不服判决,随后再次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为化解此起久拖不决的矛盾纠纷,街道司法所和综治办一方面与法院积极协调,配合工作;另一方面,不厌其烦地多次上门做唐的思想工作,讲解政策,分析利弊。经过多方努力,此案最终在2007年6月实现了庭外调解。这次成功的调解,极大的促进了二环线拆迁安置过程中诸多类似遗留问题的处理,目前与唐某类似情况的拆迁户在司法所的协调下都重新签订了公寓房安置协议。
(望城坡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