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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盆岭街道成功调处爱尔眼科医院一医患纠纷

金盆岭街道成功调处爱尔眼科医院一医患纠纷

8月15日上午,天心区金盆玲街道巡防队员在巡逻时发现爱尔眼科医院大门口挂有“还我儿子”的白色横幅,马上意识到该医院很有可能发生了纠纷,该队员迅速将情况报告给街道综治办。街道工委副书记殷宝江带领综治办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及社区干部赶到现场。此时,现场20多人将爱尔眼科医院的大门堵住。街道马上调集巡防队队员将横幅取下,同时解散围堵人员。
现场的情况暂时得到了稳定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始调查事件的原委。通过了解,横幅上所提到的人名叫万安,男,24岁,8月1日因血管膜炎从老家益阳市资阳区来爱尔眼科医院住院就诊。治疗一段时间后,患者出现了腹痛、呕吐等反应。8月14日12时,爱尔眼科医院陪同患者转至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当日下午6时,患者因肾衰竭、高钾血、严重心率不齐死亡。患者家属30多人情绪激动,聚集在爱尔眼科医院要求医院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并扬言今天得不到满意的答复,将把尸体抬到爱尔眼科医院,并到省、市政府上访。考虑到事态的严重性,殷宝江副书记马上向街道党政一把手汇报,并将情况上报区维稳办、区信访局。
下午4时,由殷宝江副书记主持,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区有卫生局、街道司法所、综治办、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协调会。会上,各部门向爱尔眼科医院、患者家属代表了解具体情况,并征询了双方意见。爱尔眼科医院领导表示,一定要对尸体解剖进行医学鉴定,分清责任后再谈赔偿的事情;而患者家属坚决不同意做尸体解剖,一定要赔偿30万元。考虑到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家属的情绪很激动,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堵门、堵路和上访的情况,并且很难一时达成和解。于是,街道马上采取分头跟医院、家属做工作的方法。通过四个多小时的磨合,医院终于同意暂不做尸体解剖,先处理善后,但对赔偿30万元的要求难以接受。司法所调解员又马上劝说家属代表降低赔偿金,尽快处理完此事。通过多次劝说,死者家属最终同意将赔偿金降至18万元。
当晚9时30分,街道再次召开双方当事人的协调会,通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赔偿金为13万元。16日凌晨1时,在街道司法所主持下,爱尔眼科医院与家属代表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家属代表含泪握着街道工委副书记殷宝江的手表示衷心感谢,爱尔眼科医院也给司法所送来了锦旗。

(天心区司法局)


Written By: Paul Zhang
Date Posted: 9/23/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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