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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提供哪些证件和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原件;
(2)如立遗嘱人年满70周岁,需提供市一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内容:神志清楚,口齿清晰;
(3)如夫妻双方有一方去世,还需提供去世方的死亡证明;如财产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一人购买,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的“未再婚证明”;
(4)立遗嘱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该证明由被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档案部门出具或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出具);
补充:立遗嘱人死亡以后,受益人应带遗嘱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Written By: Paul Zhang
Date Posted: 8/11/2008
Number of Views: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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