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风建设,增强队伍素质,长沙县司法局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从4月份开始,在全局深入开展“创建学习进取型机关,争当学习进取型干部”活动。
该局创建活动将以 “五个一”学习活动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即一是每月坚持读书一本书。局机关每月给每位干部职工配备一本书,4月份已发放了一本《细节决定成败》,并发放专用学习笔记本,要求干部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利用业余时间坚持自学,将心得体会、读后感和有关章节记录在笔记本上;二是每周坚持一次集中学习。每周五下午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学习内容,各科室负责人分别主持,采取领学、讲解、讨论的形式,互相交流心得体会;三是每月组织一次业务讲课。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讲解业务工作、理论知识等方面内容;四是每月一次政治理论学习。贯彻学习党章,进行理想信念和忠诚教育、勤政廉政教育和形势教育,促进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做到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法律、公正执法、一心为民;五是每月开展一次法制教育。深入学习和掌握《公务员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
为了切实保障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该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二是建立了激励机制,把干部的学习情况作为评先评优、晋级提拔时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参加本科、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其学费由单位报销三分之二,凡是机关干部子女考取大专以上的正规院校的给予600元的一次性奖励。三是建立了督查机制。由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督查采取查阅个人学习计划、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理论成果等方式进行,与此同时,通过组织理论考试、学习笔记展示评比以及学习心得体会报告会等方式不断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长沙县司法局 范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