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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一桩 教育一村

维权一桩 教育一村

2月14日上午,洞井司法所针对该村栗树坪组黄晓玲维权案难以落实的情况,在白田村村部内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黄晓玲是白田村栗树坪组村民,2004年底开始,该村民组以黄晓玲系出嫁女为由,在分配粮食款及村、组收益分红时,未给予黄晓玲母子进行分配。黄不服,多次找到洞井镇政府要求维权。洞井司法所受镇政府的委托做了大量协调工作,前后召开10多次会议,在仍未落实到位的情况下,2005年9月6日镇政府依法作出行政裁决:被申请人白田村委员会、白田村栗树坪村民小组村民支付黄晓玲及其子叶子暄各项分配款3249元。白田村委员会、粟树坪村民小组村民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上诉,也未予以履行,因此镇人民政府向雨花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2006年2月上旬,雨花区人民法院根据洞井镇人民政府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将应分配款项强制从白田村栗树坪组帐户上划拨到区人民法院帐户。栗树坪组部分村民得知情况后,在村部采取了一些过激行为。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制止。

针对这种情况,2月14日上午,区法院、区司法局、镇党委、镇政府在白田村部召开公开执行暨普法教育会,当场交付黄晓玲合法利益3249元,公开兑现。与此同时,洞井司法所在白田村举办了专题普法培训班,重点向村民宣讲了农村土地拆迁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公开执行暨普法教育会在白田村引起了强烈反响,澄清了少数村民在集体利益分配上存在的模糊、守旧认识。白田村党支部书记龙江深有感触地说:白田村正在开发建设发展中,像黄晓玲一样的“半边户”还很多。这次个案普法活动搞得及时,对村民那种宗族、宗派以及地方主义的封建传统观念是一个打击教育。今后白田村的发展一定会更加顺畅、更快速。

(雨花区司法局  邓翠吾)

Written By: Paul Zhang
Date Posted: 5/6/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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