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桥劳教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注重“五到位”
长桥劳教所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工作来抓,在教育活动中注重了“五个到位”,确保了教育效果。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确保组织到位。一是成立了由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整个教育活动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组织过程有检查,开展情况有评比;二是抽调专门民警成立教育活动办公室,由纪检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布置、检查和落实;三是建立教育活动联系点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对各自联点党支部的教育活动进行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四是明确各党支部书记为本支部教育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在教育活动中,做到带头学习,带头讨论发言,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整改措施。通过精心组织,推动了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确保认识到位。为提高广大民警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思想认识,重点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在劳教所行政办公楼、劳教管理综合楼和各大队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主办宣传专栏和专题板报,活动氛围营造到位;二是分别召开了党委会、党委扩大会、中层干部会、党员会、民警职工会,宣传发动到位;三是以支部为单位就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进行了深入讨论,做到人人发言,个个表态,确保思想统一到位;四是所党委印发了《长桥劳教所关于在全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施意见》,制定了《长桥劳教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日程安排表》,完善了学习、考勤、考试的有关规定,保证组织管理到位。
三、严格要求,强化督察,确保责任到位。所党委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民警职工的年度考核和各党支部年度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教育活动全过程的检查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认真解决。对学习走过场、自查自纠不到位、考试不及格、验收不达标的,按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从严追究领导责任。对各支部各阶段教育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除不转段外,从严追究联点党委委员和支部书记的责任。领导小组在教育活动的督察中做到“四个不放过”:一是查看各支部和民警职工学习记录,看参学人员是否到齐,学习内容是否落实,学习时间是否保证,学习笔记是否记录,凡支部记录和民警职工记录不印证不放过;二是查民警职工学习讨论发言记录,凡讨论不发言、认识不到位不放过;三是查自我剖析材料,凡问题查摆不彻底、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四是查学习效果,凡考试不及格、执法有偏差不放过。
四、多措并举,精心组织,确保落实到位。为达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目标要求,使教育活动深入人心,扎实有效,着重做了四个方面工作:一是保证学习时间。班子成员和科队领导参加了由市司法局组织的集中培训,一般民警职工在所内分批进行了3天的集中学习;二是落实学习内容。全所民警职工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批示和罗干、周永康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央政法委组织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等有关学习内容;三是更新学习方法。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基础上,所党委先后两次聘请省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教授到所进行专题辅导讲座,班子成员分别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专题上了一堂辅导课;四是确保学习效果。在教育活动期间,领导小组集中安排了3次讨论发言,民警职工发言率为100%,每人撰写了5篇以上心得体会和不少于2000字的清理执法思想的书面报告。
五、统筹兼顾,注重结合,确保效果到位。今年在专题教育活动较多的情况下,所党委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贯彻执行司法部《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结合起来,与劳教人民警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以“执法公正,一心为民”为载体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结合起来,重在落实上做文章,实现了“四个提升”: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颁发的《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通过抓学习宣讲,抓背诵考试,抓制度落实,抓日常督查,实现了民警执法零违纪,劳教人民警察执法形象得到了提升;二是深入开展民警岗位练兵活动,通过精心组织,从严要求,严格考核,广大民警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得到了提升;三是强化民警的纪律作风整顿,通过抓“党员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形象“窗口”建设,执法为民意识得到了提升;四是以创建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为载体,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
今年8月4日,司法部对长桥劳教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贯彻执行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开展岗位练兵和场所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了检查,其作法得到了司法部的肯定。8月18日,省委政法委政治部孟主任对长桥劳教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取得的实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长桥劳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