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桔子洲开发建设是我市的重点工程,施工过程中周边情况比较复杂。施工单位湖南省水电一公司在桔子洲工地岸线工程四标段施工中,多次遭到当地部分居民的无理阻工。2006年12月25日,该公司的施工人员在该标段施工中再次遭到当地居民的无理阻工,双方发生冲突。在冲突中两位姓曾地居民受伤,施工单位及时将二人送长沙市四医院治疗,二人各用去医药费4000余元。
桔子洲司法所依法受理双方当事人的请求调解的申请后,到工程建设指挥部听取情况,到事发当地居民中走访,先后七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两位当事人无理阻工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使当事人认识了错误,于2007年2月13日达成一致协议:一、湖南省水电一公司桔子洲工地岸线工程四标段(由项目经理谭建刚负责履行)一次性分别赔偿医疗费、后期治疗费、法医鉴定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计人民币12000元和9000元。二、其他无任何争议。三、双方就此事不再纠缠,不能再挑起事端,否则后果自负。签字后,湖南省水电一公司当场清结了赔偿款,居民方表示将不再阻挠施工建设,矛盾得到成功的化解,四标段工地恢复了往日正常的施工秩序。
(桔子洲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