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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建立司法鉴定质量信息反馈机制

市局建立司法鉴定质量信息反馈机制

近日,市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就建立司法鉴定质量信息反馈机制进行协商并迅速达成一致意见。
为加强对司法鉴定机制和司法鉴定人的管理,规范司法鉴定行为,切实提高司法鉴定质量,促进公正执法,市局决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共同建立司法鉴定质量信息反馈机制。市公、检、法、司、安等政法机关将分别对各自工作中涉及的司法鉴定结论进行全面登记,并着重对不采信的司法鉴定进行分析处理,每半年向我局集中反馈一次司法鉴定质量信息,重大情况及时反馈。我局将在对司法鉴定质量进行全面跟踪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司法鉴定质量评估机制,实行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评估和分级管理,逐步建立科学的司法鉴定管理机制。
(市局政策法规处 向良军)

Written By: Paul Zhang
Date Posted: 7/29/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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