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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白沙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

浏阳白沙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

6月28日早上7时许,浏阳市白沙乡大王坑首级水电站施工现场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滑坡事故。事故中,该电站压力坡工程的承包人王环光(我省茶陵县人)被一块大石头重重地压在身上。事发后,该电站负责人迅速组织民工将其解救出来,然而,在送往医院的途中,王因伤势过重而死亡。接到报告后,白沙司法所干警火速赶赴现场,在了解事故情况后,马上安置好死者,并做好死者亲属(死者的妻子在施工现场为民工做饭,其兄也在工地做事)及民工的工作,稳定局面。6月29日下午1时,死者在茶陵的亲属赶到工地,由于情绪激动,又是哭,又是闹,场面不堪设想。在谈到对死者善后及赔偿问题时,遇到了很大的分歧并发生了冲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死者亲属只能得到一次性补偿7万余元,但死者亲属执意要赔偿10万元,如不能如愿,他们将把死者的尸体抬至电站工程总承包人余东永家。眼看一场陈尸闹事事件一触即发,司法所及时组织调解,一边极力阴止死者亲属的闹事行为,一边召集电站承包人、股东进行协商,劝他们出于人道主义增加赔偿数额。6月29日晚11时20分,通过司法所的调解,双方协成了一致协议,死者亲属最终得到了8万元的补偿款。一场持续近40个小时并有可能致使矛盾升级的事件终于平息了。

                                   (浏阳白沙司法所)

Written By: Paul Zhang
Date Posted: 9/5/2005
Number of Views: 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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