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Details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湘涛同志来我局调研“法治长沙”建设方案制订和人民调解等工作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湘涛同志来我局
调研“法治长沙”建设方案制订和人民调解等工作
市局办公室
 
5月13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湘涛同志一行来我局调研“法治长沙”建设方案制订和人民调解等工作,与局全体班子成员和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市局邢之国局长就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今年以来开展“应对金融风险,服务率先发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以及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进行了汇报,并就“法治长沙”建设方案制订的情况做了重点介绍,肖建中、陈海波副局长分别做了补充汇报。
张湘涛书记认真听取了工作汇报后,对我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职能优势,保障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我局落实依法治市方略,推进“法治长沙”建设初步形成的工作方案进行了分析研究,肯定了好的设想和做法,同时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明确指导思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法治城区、法治县(市)建设为载体,来支持和推进“法治长沙”建设;二是要设定长期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建议用3至4年时间,通过宣传发动、试点运行、总结推广等步骤,在全市全面推动“法治长沙”建设,提高我市的法治化水平。要通过10年的努力,使长沙成为政治、经济、法治协调发展的法治化城市;三是要明确工作任务,在原设想的八项任务的基础上,应纳入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四是要强化保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检查考核,做好舆论宣传,确保有一个完善、全面的“法治长沙”建设方案付诸实施。
根据安排,市局将抓紧“法治长沙”建设工作方案的修订和完善,并送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后牵头组织实施。该活动以“法治县(市、区)”创建为基础,力争到2012年达到依法执政能力更加适应法治城市的要求、依法行政水平更加适应法治政府的要求、公正司法水平更加适应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更加适应法治精神的要求、社会管理手段更加适应依法治理的要求,使我市基本实现“党委依法执政、地方法规完备、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平正义、民主政治完善、权利依法保障、市场规范有序、监督体系健全、市民素质提升、社会平安和谐的目标。
张湘涛书记对人民调解工作也明确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巩固成果,力促平衡;二是要创新方式,拓展领域;三是要提升水平,注重实效。随后,邢之国局长代表局党委表示,一定按张湘涛书记提出的要求,认真抓好“应对金融风险,服务率先发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以及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扎实推进“法治长沙”建设,为全市又好又快、率先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Written By: 司法局 长沙市
Date Posted: 5/20/2009
Number of Views: 361

Retu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