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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召开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会议

长沙县召开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会议

6月9日上午,长沙县召开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听取了司法局局长、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黄梁作的2004年依法治县工作汇报,副县长、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副组长范遵新宣读了2005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依法治县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饶景辉宣布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县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黎勇,以及县委书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杨光荣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县委副书记、县依法治县常务副组长汤定一主持了会议。

会议对依法治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确定了六个重要事项:一是强化干部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干部年度学法考试成绩,纳入干部年终考核的内容,具体考核办法由县考核领导小组商定。二是完善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县委、县政府拟提拔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县依法治县办负责试卷命题和阅卷。(由县人大任命的,仍由县人大负责组织)。具体操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依法治县办拿出具体操作意见,报县委、县政府批复后再发文。三是县委、县政府从2006年起将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和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四是为便于掌握全县依法治县工作情况,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各乡镇和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的依法治理的活动方案、活动情况及时反馈到县依法治县办公室。五是各乡镇要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按照县里模式,由政法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司法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六是为了确保依法治县工作正常运转,普法经费增加2万元,人民调解经费增加2万元,法律援助经费增加2万元,并纳入县财政预算。

(长沙县司法局普法办)

Written By: Paul Zhang
Date Posted: 9/5/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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