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市委办公厅[2005]9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关于创建、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岳麓区司法局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同时加强了编办、财政、人事等单位的协调工作。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由岳麓区司法局牵头,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编办、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出台了《关于基层司法所收编、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6月14日,方案以岳办发[2005]14号文件形式正式转发给全区各区直单位,各街道、乡、管委会。文件的下发标志着该区基层司法所收编建设工作迈入全面实施阶段。
为使文件能迅速得到贯彻,文件下发后的第二日,该区举行了全区基层司法所收编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由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胡亚军主持,区委副书记陈中作了重要讲话,区司法局局长谭定诚宣读了岳办发[2005]14号文件,政法、编办、人事、财政、国土、规划等9个职能部门以及11个街道(乡、管委会)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岳办发[2005]14号文件中所规定的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工作条件”、“国债建所”、“业务规范”、“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对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乡、管委会)收编建所责任作了详细分工。区委副书记、区基层司法所收编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中对各项工作提出了总的要求。
岳办法(2005)14号文件的出台以及该区收编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长办发[2005]9号文件在该区已得到全面落实。
( 岳麓区司法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