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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

望城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文件精神,今年以来,望城县多次召开县委常委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工作,并形成县委常委办公会议纪要,发放给了相关单位。目前,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工作已全面铺开。

该县一是制定了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5月26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经研究,明确了联席会议由县委政法委书记梁志平主持,分管政法副县长、发展计划和物价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司法以及相关乡镇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二是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对全县乡镇司法所建设工作开展了专项调研,认真听取了相关单位和乡镇的意见,在综合了各个部门和乡镇的实际情况后,县委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联席会议明确了全县要实现三年内所有乡镇都要达到独立建所的要求。三是明确了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采用上下两层的建筑式样,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5月26日该县召开的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联席会议上,明确对已列入今年国债建所计划的司法所建设工作在确保国债资金到位的前提下,建设资金不足的部分由县财政补足。四是帮助司法行政部门理顺了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工作中的分工负责制,分别明确了发展计划和物价局、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等部门的职责。五是将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权力下放给县司法局,明确由司法局负责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六是建立健全了建设项目的预、结算审核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为保证科学合理使用建设资金,明确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基建项目、预结算须经县财政审核后报常务副县长审定后方可投入建设资金,预结算调整变化,要经县财政部门批准。

在望城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该县对司法所办公用房的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建设资金已安排妥当,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望城县司法局)

Written By: Paul Zhang
Date Posted: 9/5/2005
Number of Views: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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